委托检验协议书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检验协议书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委托检验协议书 篇1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不具备检验条件,无法对部分项目进行检验,为保证产品质量,充分发挥乙方优势,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进行检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负责检验样品、检验用对照品(或标准品)、检验用质量标准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甲方对所送检样品的真实性、均匀性负责。
2.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样品和资料后,负责及时安排检验,并在 25 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3.甲方应如期支付检验费用,检验费用按乙方现行公开的收费标准收取,每次按实际检验费用结清,不得拖欠。
4.注册检验不包含在本协议内。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检验协议书 篇2一、协议双方
甲方 (受委托方):
乙方 (委托方):
二、协议事项
1、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对乙方送检样品进行检测,按协议每次送检时支付甲方检测费用。
2、甲方负责按甲方所能够检测项目和方法范围内,对乙方要求检测的项目进行检测,并出具体检测报告。
三、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按乙方要求或指定的检测方法检测乙方所送的样品,检测结果仅对所送样品负责。
2、承诺在相应项目检测周期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向乙方客观准确地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仅对所送样品负责。
3、如因仪器故障或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未能按时出具检测报告,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尽可能采取补救措施。对于服务中的任何缺陷,甲方应为重新履行服务。如甲方不能按其保证重新履行服务,乙方有权收回已付给甲方的该有缺陷的服务费用。
4、保证不向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乙方的检测结果、及其他相关信息,除乙方同意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市场,及法律要求外。
四、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向甲方送样,办理委托送检手续。
2、确定检测项目。
3、按协议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检测费用。
4、若乙方的产品与其规定不符,乙方要对因检测该样品而导致的实验室仪器和设备的直接损害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保证其送检样品,不得因检测产品的丢失或损害向甲方索赔。所有样品均被保留六个月或其它由该种样品特性决定的适当期限。在此期限后,样品应由甲方销毁。
5、乙方应当在送检周期完毕后15天内领取检测报告或结果通知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领取报告或结果单,由甲方销毁。如对检测报告有异议,需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如15天内未收到异议和缺陷通知,甲方将免除所有义务。
五、检测项目及费用
1、检测项目按每份样品实际需检测的项目计算。
2、每个检测项目的费用按国家发改委财政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协议有效期内若国家发改委财政文件有修改,则按照修改后的文件执行。
六、协议效力:本协议将从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两年内客户支付服务费用的义务下保持有效。任何一方在至少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前提下,可以在任何时间终止协议。若客户终止次协议,甲方将完全的和绝对的免除所有完成服务及提供分析报告的义务。本协议形成了双方的完整协议,取代双方的口头约定、提案或陈述。其它法令、文件、习惯或惯例均不得被视为是对本协议的修改或变更。
七、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如因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而致未履行协议,不视为违反协议。就本协议的目的而言,这些事件应包括,但不限于,超出双方控制范围的天灾、巨灾、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变更、火灾或其他“不可抗”的事件。
八、所服从的法律以及法律费用:本协议应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来解释。双方因本协议而导致的任何争议应共同协商解决,若无法在三个月内解决争议,双方应将争议交由仲裁机构处理。在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胜诉方应从违约方获得法律费用和成本的合理补偿。
九、甲、乙双方对上述内容确认无异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经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签名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检验协议书 篇3一、 协议双方
甲方 (受委托方):绥棱县人民医院
乙方 (委 托 方):绥棱县中医医院
二、 协议事项
1、 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对乙方送检样品进行检测,按协议每次送检时支付甲方检测费用。
2、 甲方负责按甲方所能够检测项目和方法范围内,对乙方要求检测的项目进行检测,并出具体检测报告。
二、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按乙方要求或指定的检测方法检测乙方所送的样品,检测 结果仅对所送样品负责。
2、承诺在相应项目检测周期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向乙方客观准确 地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仅对所送样品负责。
3、如因仪器故障或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未能按时出具 检测报告,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尽可能采取补救措施。对于服务 中的任何缺陷,甲方应为重新履行服务。如甲方不能按其保证重 新履行服务,乙方有权收回已付给甲方的该有缺陷的服务费用。
4、保证不向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乙方的检测结果、 及其他相关信息,除乙方同意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市场,及法律要 求外。
三、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向甲方送样,办理委托送检手续。
2、确定检测项目:T3、T4、TSH三项、尿微量蛋白、C反应蛋白(CRP)、果糖胺(GSP)、血清C-肽(C-P)、葡萄糖耐药实验(OGTT)、血清叶酸(FOL)、乙肝五项(定量)、抗精子抗体淋球 ……此处隐藏6882个字……和绝对地免除所有完成服务及提供分析报告的义务。客户方应当在报检周期完毕后30天内领取检测报告或结果通知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领取报告或结果单,由实验室方依据条款12的要求销毁。
4、各方保证:实验室保证其所进行的服务符合公认的ISO17025国际通用标准或其他相关标准。当服务的个别部分不在ISO17025标准涵盖的范围内时,将通知客户。客户保证出于合法的商业目的而要求服务。
5、担保限制条款:客户应在实验室出具报告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实验室报告服务中的任何缺陷,以便得到条款6中的担保赔偿。如30天内未收到缺陷通知,实验室将免除下文的所有义务。兹担保是唯一的且替代所有其它无论是明示还是默认的保证。
6、唯一性使用和唯一性赔偿:对于服务中的任何缺陷,客户的唯一性补偿,和实验室的全部责任,应为重新履行服务。如实验室不能按其保证重新履行服务,客户有权收回已付给实验室的该有缺陷的服务的费用。无论何时,实验室对因下述服务引起的民事侵权、合同、间接的或偶然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利润损失、产品负责、第三方索赔或其他经济损失的索赔,均不承担责任。
报告或其他服务应如实验室所理解和同意的那样,供客户专用且用于客户的唯一性目的。客户理解并同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一致,服务和报告应唯一性地提供给客户。
7、双方关系:实验室系独立的订约人,本协议中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解释成建立双方的合作、合资或代理关系。
8、订立协议的权限:本协议各方均有权订立并生成本协议。签署本协议的个人均有以担当各自单位的代理人。各方均承认已阅读、理解,并将遵守本协议。
9、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如因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而致未履行协议,不视为违反协议。就本协议的目的而言,这些事件应包括,但不局限于,超出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天灾、巨灾、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变更、火灾或其他“不可抗”的事件。
10、协议让渡: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客户不得将本协议或其付款责任让与任何组织,未通知客户,实验室不得将执行本协议的责任让与任何组织。
11、保证不受损害、赔偿:客户担保对所提供的产品拥有订立本协议所必须的全部权利和利益,并应就违反与该产品相关的任何专利权或版权而致的损失、伤害或债务而赔偿实验室、其代理人或保证其免受损害。
12、机密性和保密性:除双方同意实验室将客户的保密信息(如下面详述的)批露给市场,及除法律要求外,双方同意未经另一方预先的书面批准,或除非兹另有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批露任何保密信息。当任何一方未获得另一方预先的书面同意而向第三方批露另一方保密信息时,应按法庭裁决就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保密信息”指向接受方提供的或通过其与批露客户保密信息的另一方的关系而获得的任何类型的保密的或独有的信息,由接受方全部或部分持有、生成、发现,或开发的信息组成,这种信息是非公开的,或在通常情况下从其它独立渠道接受方不能获得的,主要有研究成果、开发成果、商业秘密、技术秘诀、发明、技术数据、产品配方、化学组成、分析检测和其它结果,或商业策略;以及受第三方委托,因为本协议而批露的保密信息。
13、不拉拢雇员: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及之后,双方同意:未经另一方预先的书面批准,不得招募聘任另一方的任何技术或专业人员。
14、保险与灭失风险:若客户的产品与其规定不符,客户要对因检测该样品而导致的实验室仪器和
设施的直接损害承担全部责任。客户应保证其送检样品,不得因检测产品的丢失或损害向实验室索赔。除用于微生物测试、木制品甲醛测试等检测结果无重复性要求的样品之外,所有样品均被保留六个月或其它由该种样品特性决定的适当期限。在此期限后,样品应由实验室销毁或当客户预先要求时,退还给客户或付款方(由其付款)。
15、权利时效:本协议终止后,条款5、6、11、12、13中的权利及责任仍有效。
16、可分割性:本协议中所有条款都是可分割的,据此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其它此类条款。
17、所服从的法律以及法律费用:本协议应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来解释。双方因本协议而致的任何争议应共同协商解决,若无法在三个月内解决争议,双方应将争议交由中国国际经济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菏泽分会,按仲裁法规定使用汉语仲裁解决,一裁终局。在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胜诉方应从违约方获得法律费用和成本的合理补偿。
18、(最终)协议效力:本协议形成了双方的完整协议,取代了双方以前及同期关于本协议主要内容的所有的书面或口头的约定、提案或陈述。除非经各方适当的授权代表书面签署,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及明细表(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其它法令、文件、习惯或惯例均不得被视为是对此协议的修改或变更。
本协议与委托检验检疫申请单的具体要求协同生效。
本协议由双方上述日期和年份签字并严格履行,特此证明。
实验室代表签字: 客户代表签字:
明 细表
备注:基本检测为7天,如出现阳性结果本实验室确认,再加2天。
委托检验协议书 篇10委托方:
受委托方:
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经协商,就产品质量检验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受委托方负责对委托方生产的产品依据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或相关的标准的规定,对“*”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二、委托检验产品:
双方协商确定委托检验的产品及品种为 产品 ,委托方每半年一次送检。
三、检验费用及交付方式:
协议签定后,委托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向受委托方支付检验费。本协议期限为一年,检验费为元/年,委托方按一年支付检验费用。
四、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
1、如实向受委托方介绍本协议所涉及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情况;
2、按约定的检验频次,将样品及时送受委托方检验,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
3、依法使用检验合格标识,不得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上使用合格标识;
4、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交纳检验费用;
5、及时改进受委托方检验报告明示的质量问题,并将改进结果告知受委托方。
(二)受委托方:
1、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检验费用;
2、保守委托方生产经营和技术秘密;
3、按约定对委托方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提交书面检验报告,并保证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4、根据检验结果,帮助、指导委托方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方一份、受委托方一份,自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 (公章)
受委托方: (公章)
委托方负责人: 受委托方负责人: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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